“我不想喝。”
姜蘅声音轻轻的,也不知道霍止听到没听到。
但不多一会儿,他已经端着半杯水递过来。
正值隆冬,房间里通了地暖,他穿的并不多。宝蓝色的真丝睡衣描了丝丝金线,舒舒服服贴在身上,勾勒出来劲瘦修长的身材。
视线往上,是他端着水杯的手,白皙瘦长,指骨分明。透明的玻璃杯子,小半杯水,随着他清浅的呼吸,水波微恙。再往上,细碎的黑发随意垂着,刚刚到眉边,深邃的眼睛里夹杂着几分柔情。
姜蘅只觉得这几分柔情像施舍一般刺眼。
“我说我不喝,你没有听到吗?”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,她伸手不耐烦推开了杯子。
动作有点大,霍止始料未及,温水从杯子里晃荡出来,滴落在木地板上。
姜蘅自己也有点震惊。
但转而她绷紧的神经又松了下来。
怕什么呢?都决定要离开了,还担心会不会惹到他?
这么多年的驴性果然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改变的。
姜蘅下意识挺直了身板。
可这小动作,落在霍止眼里,却多出了几分可爱来。
原来,她是可以在他面前这么刁蛮任性的。
而不只是银牙暗咬,小鹿眼夹裹着湿气,委委屈屈的盯着他。
他知道,她脾气向来大。
姜家还没落魄那会儿,她是院里鼎鼎有名的娇小姐。仗着脸蛋漂亮,仗着大家喜欢她追捧她,在一群同龄人里边骄纵肆意。
他比她大了四岁都听过她的名头。
挺好。
她愿意跟着他,不就是图他有这个身份地位继续惯着她?男人的虚荣心,自豪感,不就是需要她这种小娇娇来体现?
以前怎么不明白呢,非要折腾着改变她,看她在自己的羽翼下穷途末路,只能当个菟丝花。
这样不好。